English

关于民族史学研究的几点思考

史学新论
2000-03-31 来源:光明日报 ■李珍 我有话说

中国自古以来即是多民族共同存在、发展的国家。中国历史上的各民族生息、繁衍,在历史舞台上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最终形成了今天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这一历史进程不仅体现在客观历史过程中的民族纷争与融合之中,更以文字的形式被记载下来,这些记载就是今天历史研究的主要对象之一。民族史撰述则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历史上的民族史撰述

在中国历史上,有关民族史的撰述出现得很早,如果从甲骨文、金文及《尚书》、《春秋》、《左传》等史书中所包含的相关记载算起,可以说它与中国史学的发展几乎是同步而行的。民族史撰述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用汉文记载的民族史著作。其中,较为集中者如《魏书》、《蒙鞑备录》、《契丹国志》等民族史专书;纪传体史书中有关民族史的列传;典制体史书、类书中的“四夷”、“边防”等门类;记载少数民族历史为主要内容的地方史、方志类史籍等等。二是以民族文字保留下来的记述少数民族自身历史的史籍。在这方面,藏、契丹、女真、蒙、回、满等少数民族的成就较为突出。在史学发展史上,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对第一种形式的民族史撰述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与研究。如撰成于唐初的《隋书·经籍志》,以“霸史”类概括有关前代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史籍,从历史文献分类的角度赋予民族史学以相对独立的地位;而辽、金、西夏、元各朝灭亡以后,史家踵起不断的对相关史书之艺文志的订补,对反映它们的兴亡历程的史籍的续作、改订、校释,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千百年来,民族史学研究意识不仅是前后一贯的,而且是逐步加强的。这种情况一直继续到20世纪前期。

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在汉文民族史撰述研究传统得到继承与发扬的同时,在对使用民族文字撰述的史著、档案的校订、翻译等方面的工作也有了很大的进展,蒙、藏等民族的传统史学名著如《蒙古秘史》、《蒙古黄金史纲》、《蒙古源流》、《青史》、《红史》等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了汉译本或校注本,有的还出现了多种译本;满文老档的整理与研究工作亦成果卓然。与此同时,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导下,民族史学研究的其他领域,如民族史观、民族史家的考察等方面,也都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其荦荦大者,如费孝通、陈连开先生自八十年代末以来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说,白寿彝先生大致同时提出的民族关系史中“一”和“多”的辩证关系,以及翁独健等前辈学者在相关问题上的理论成就,对民族史学研究在深度与广度上的拓展都十分有益。这种形势,启发并且推动我们有可能对民族史学研究提出新的要求:第一是研究的自觉意识还要进一步加强。关于民族史学研究的重要性,自白寿彝先生1985年在第一次全国史学史座谈会上首次提出之后,史学界在这方面也有不同程度的论述。但从它的相关成果来看,有许多是研究者在进行其他专题研究时的“副产品”;换言之,民族史学作为一个专门史学分支的地位、意义与价值,尚未引起更多学者的足够重视。第二是受上述因素的影响,现有的民族史学研究多处于分散、零星的状态,很难形成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深入讨论。因此,民族史学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具体史实阐述上,可供发掘的空间都还非常广阔。

民族史学研究的对象与重点

这里说的中国民族史学研究,从学科分类的角度讲,属于史学史学科的重要方面,而与一般意义上的对于少数民族客观历史的研究有所区别。它研究的对象是中国史学发展过程中与民族历史相关的史学现象,包括史著、史家、修史制度、历史观念、史学思想等方面。从研究本身的性质上看,这些方面大致可分为理论与考索两个部分。前者一是指影响中国历史上及当今存在的各少数民族史学发展面貌的思想、观念,如正统观、民族观、宗教观等。这些思想与观念往往渗透于当时社会的各个层面,史学著作在思想倾向、内容侧重点乃至体裁体例上都深受其影响,同时又作为反映这些观念的重要载体而存在。二是指包含在各类民族史撰述中的历史理论、史学理论,如唐代史家杜佑在《通典》中论民族形成、《元史》所载揭奚斯论“史义”等等,是为民族史学本身所包含的理论成分。从本质上说,它仍然是对影响史学面貌的社会思潮的反映,但具有更多的史学自身的特点。后者主要指对与各少数民族历史进程相关的各类史著、史家、修史制度的考索,包括对史著成书年代、版本异同、记载内容的考订校勘;不同史书体裁的对照研究;史家生平与成就的爬梳、阐发;某一皇朝修史制度的特点与发展状况、历史影响等等。当然,理论研究必须以可靠的史实为依据,而考索性成果也必须有基于时代与学术背景的评价与定位才能彰显其学术价值,两者互为表里,不能截然分开,这里仅是大略言之。此外,在认识与研究方法上,还需要注意的是,民族史学研究并不仅仅是要着眼于少数民族史学本身。在各民族既有斗争又有融合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的辉煌文明,这就使得我们在研究任何民族历史及其文化时,一方面只能以相对独立的形式对其作出阐释与说明;另一方面只有把单个民族的历史及其文化置于中华民族多元统一的大背景下进行探讨,我们的研究才可能更为完备与科学,结论才可能更加接近于客观事实。因此,汉族史家尤其是在少数民族政权统治下的汉族史家及政治家关于民族问题、民族史学的论述,应该包含在我们的研究范围之内。

关于民族史学研究的侧重点问题,从当前民族史学研究的现状来看,需要着重处理好如下两种关系:

一是汉文史籍与民族文字史籍的关系。两者当中,关于后者的研究是需要加强的部分。与汉文史籍相较,民族文字史籍的特点是:不拘体裁,叙事形式多样,记述内容多与宗教、贵族生活有关等。我国现在主要留存的十几种文字的少数民族文献资料,有相当一部分由于语言文字的障碍,还未进行系统的清理。正因为如此,在民族史研究领域,对反映各少数民族历史的史料介绍、文献汇编虽已有一些成果,但与民族史撰述本身的数量相较,尚不是很充分;而从史学史角度对这些文献进行分析、研究则尤其需要加强。

二是理论与考索的关系。从辩证的观点来看,理论与考索两方面对于民族史学研究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不可偏废任何一方。从当前的研究状况来看,由于受史学史研究中理论部分相对薄弱的现状的影响,民族史学研究现有的成果亦以考索性居多。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加强对民族史学中理论部分的研究,不仅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民族史学的成就,对其作出客观的说明,而且有可能从更广阔的视野和更深刻的层面去揭示这一研究所具有的突出的现实意义。如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割据分裂到元代建立起以少数民族贵族为统治集团的全国统一政权,这一政治上的巨大变动深刻地影响了史学发展的轨迹与不同时代史家的思想特征,对这一思想特征的主要部分——民族史观的系统考察,对阐明多民族统一国家发展过程中的规律,无疑具有学术的与现实的双重意义。

作为史学史学科的组成部分,民族史学研究在具体理论与方法上与一般史学史研究有许多的相近之处。同时,由于民族史学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决定了它的理论与研究方法又与一般史学史研究之理论与方法有所区别。一是民族史学研究与相关学科,如语言学、民族学、考古学等学科之间必须有交叉与融合。二是民族史学的评价与定位必须以相关通史知识为基础。总之,在民族史学研究方面,不论是研究的对象和重点,还是研究的理论和方法,都要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因此,历史学工作者及民族学工作者的通力合作是十分必要的。这种合作的形式,也是我们在实际的研究工作中要逐步摸索的。

民族史学研究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

民族史学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突出的现实意义。

第一,中国史学史研究的任务是探讨中国史学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中国不论在历史上还是在当今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没有少数民族的历史,中国历史是不完整的;而缺乏民族史学的中国史学史研究,同样是不完备的。换言之,为写出完备的中国历史,必须加强民族史研究;为写出完备的中国史学史,必须加强民族史学的研究。这是光荣而崇高的使命。第二,客观历史研究应当包含影响与体现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各种主要因素,如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军事等等。然而,如果作为文化之重要组成部分与研究客观历史所必须依据的文献资料本身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就不能不影响到客观历史研究的整体结构与中国文化发展的民族特色的体现。因此,将民族史学置于中国史学发展的总相中加以系统考察,不仅对史学史学科的建设是不可或缺的,对于客观历史尤其是民族史研究而言,同样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史学不仅能够反映社会历史现象,而且对客观历史发展会产生反作用,影响历史进程。民族史学的这种作用,在历史上有多种表现,消极者如华夷之辨、正统之争,积极者如“天下一家”、“中华与夷狄同”以及对中原历史文化认同的凝聚意识等。然而,不论是消极作用还是积极作用,随着社会历史的演进,都愈来愈明显地表现为一种民族之间相互的吸引力,对中原文化与政权的向心力,并最终通过民族心理维系着各民族多元统一的政治格局的逐步发展与稳定。在今天,这种作用则以体现、阐扬中华各民族之间不可分割的血肉联系——民族凝聚力为主题,对维护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与完整具有十分重大的精神力量和现实意义。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